Wednesday 16 December 2009
绰号
一位党员K最近换了个名字,而党员C就好奇地在他的“面子书”(fB)上留言38 几句,而我也一如往常般多事地问了一句: “你不是叫KOK KOK 吗?”然后haha结束 。
结果不到二十四小时,这仁兄新上任的女友在该 post 上大做文章 。
“你喜欢人家叫你‘小强’吗?如果你喜欢,那是你的事,他比较喜欢被称为CHARLES 或者KOK TZE,他很少上fb,所以我代他先回答。”
哇,她也真忙,律师楼的事忙完了,男朋友的fb也要忙!佩服!佩服!
可是,她这一忙,可真是白忙了。这一答,引来的反弹也真不小!
先是党员C呛声道:我们还是会继续叫他KOK KOK,这是我们的文化 !
后来,党员C 还在fb设了一个讨论区讨论此事,有要搞大的感觉。
然后陆续听到有党员对此事抱有不满,可是都没有在 fb留言,免得为难当事人,毕竟手掌是肉,手背也是肉啊。
当事情渐渐淡下后才发现,原来绰号在某种程度上象征了一段友谊的关系。
这位K仁兄是我中学认识的第一位新朋友,就因名字中间有KOK,所以就‘化身’为KOK KOK。这绰号的‘难听指数’其实还好,因为在我的朋友当中,比他的绰号更‘猛’的也有不少!
有一位姓李的,明明就是个声音粗狂的大男生,但由于他偶尔比较娘的举止被发现了,所以就一直被称为‘李娘’,就连大庭广众也不放过 !
一位叫世峰,世界顶峰,真有意思 。可是被我们改啊改的,竟然变成了sifut! (客家话屁股的意思)
我的前室友---ccy。为了省掉念y 的麻烦,就干脆叫他sissy 好了。
更夸张的是一位姓吴的,或许中学时爱跟风吧,结果被冠上“吴狗”的外号!他是我听过最难听的绰号了。可是他除了说“很冷”,也没什么特别反应。
这一切一切的外号,都是长年累月所‘酝酿’出来的。有点像要被称为‘敦’,也要时间的考验 。
‘敦’象征着你对国家的功劳,而绰号,却象征了你和朋友之间的关系。
若干年后重逢时,提及这些绰号,肯定 回味无穷!
Tuesday 17 November 2009
最初的梦想
小的时候很多梦想。
看爱迪生的自传,觉得他很伟大,名传千里,应该也会很有钱。所以,也很不自觉地把他当成了偶像。当科学家,就成了小时候的志愿。
小学的课文,都很爱把老师着职业描述的很好:老师就像一根蜡烛,燃烧自己,照亮别人!也不只到为什么,懵懂地被‘骗了’!
不久,开始接触港剧。最爱看警匪剧了,男主角都很帅,很英勇。英雄救美,更是每部剧的必备情景!所以小的时候和哥哥玩警察抓贼的游戏,手 一定会摆着握枪的姿势!
然后,一号皇庭开始播了。好像很卖座,连续拍了几部续集。剧中的法官,律师们,都很有权威,很有正义感,有人犯了法,一定 ‘POT 到你落裤’!
之后还来了妙手仁心。一幕幕感人的救人故事,不禁让我发了白衣天使的梦!
于是小学每年都要填的一个表格,志愿 那一栏,大概会都会有: hakim, peguam, polis, doctor, saintis, guru这些典型的职业。这几样每年都会选三个,排名视当年的状况而变。
还记得曾经问过老爸:“律师和法官,谁的权利比较大?”
“应该是法官吧!”。
好,当年的表格第一志愿,决定写法官!现在回想起,真的要借用阿娇的名句“当时还小,好天真,好傻!”
一直到中学,所谓的志愿,其实还是很多,只是出发点不一样了。不在看谁比较伟大,谁比较有权利,谁比较英勇。取而代之的是自己的兴趣取向,还有一些些‘对社会贡献的程度’。
从小学到中学,发现自己很爱上台说话,从三语演讲,国语论坛到华语辩论,我都要‘参一角’,好像除了说话,我就真的一无是处。所以律师的职业,依然保留着,还添加了很多有的没的 --- 谈判专家,主播,DJ,心里医师等,反正和嘴巴扯得上关系的,都有再考虑范围内。
兴趣太广,有时也未必是好事。中学时挺爱看小品,散文,也觉得写作很好玩,很喜欢文字这把双刃刀!所以梦想当作家,是在所难免的。
可是这些职业,好像不怎么能医饱肚子。还是选一些比较‘安全’,比较可以‘挽到食’,对社会比较有‘汗马功劳’的职业。考虑了几个不同种类的工程师,精算师,绘计师。。。基于兴趣,前途,‘钱途’,‘对社会的贡献程度’等种种的考量,最终‘土木工程师’成功脱颖而出!
所以当你问我为什么选这科的时候,我只能说:机缘巧合,错综复杂!
来到今天,念了三年半的科系,你若再问我:你想干什么?很遗憾的,我不会很坚决地说,当一个很出色,很成功的工程师!
人越长大,越能认清社会的真面目,现实的社会,不是你想干什么,就能做什么的。
既然当初选择了面包,就要找到最能让我填饱肚子的面包!
然而,还是很希望,当初的梦想,能有重见光明的一天!阿门!
Monday 2 November 2009
过客
“我是Bun Tat。”好,这个用pantat 来记。
“叫我Tze Ren” 这个。。。死记吧!
“阿Goh”这个比较俗一点,容易记。
向来记名字不怎么行的我,总是爱把别人的名字左窜右改,希望能记得牢一点。
这三个人从伯明翰远到而来,托LS的福,他们今晚将在我这儿住一宿。
因为很晚了,没聊几句,我就睡了。
第二天清早,闹钟响了,就冲冲忙忙地洗个脸,喝了杯热饮料,往学校的体育馆走去。
因为今天是Nottingham Game,一个全英国大马留学生借以相聚的日子。
来到体育馆,挺起脚尖,在人群中寻找等了我半句钟的老朋友。好一段时间没见她了,这次跟着学校的顺风车来诺丁汉一日游。少说也在这儿呆了一年的我,也顺理成章的当了导游。
“这是Yen, Shi Jun, Ah Liang, Chong Ee”。又来了!昨晚的三个还没来得及记清楚,今天又来了五个人。好,没关系,待会儿看他们怎样互相称呼就是了,一样画葫芦!
就这样,在还不清楚他们的名字的情况下,就开始了诺丁汉一日游。
冬天夜长日短,大概5点左右,天色就暗了,他们,也是时候回会卡迪夫了。临走前,握握手,几句谢谢,就回家了。
还记得两年前的那个Nottingham Game, 我一样当了一日导游,那时,也透过一个朋友认识了几个马来西亚的爱尔兰留学生。那一次的一日游过后,大家都没有联络了。
不止那几个朋友,还有一些小学,中学甚至前年来英国时认识的朋友,他们怎么了,我完全不知情,可悲的是,有些连名字也忘了!
今天早上,那三个新朋友离开了,临走前,终于把它们的名字给记住了。
喜欢认识新朋友,也觉得人,可以在60亿分之一的机会相遇,尤其遇到臭味相投的朋友,是非常奥妙的事!
突然想起小学写纪念册‘共勉之’时,很土但很流行的一个词:惜缘!